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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医学院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16- 1921 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6   点击数:2748次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暂停。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 1921   

3、项目概况:新乡医学院采购及安装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 1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预算金额:1110.5054万元

5、交货完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为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企业信誉: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为准;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ena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由此给各位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已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回执单填写完整并盖章发送至邮箱:tianquntao@163.com

回执单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 1921        

供应商名称

收到人

收到时间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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