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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移动微门户(企业微信号)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5   点击数:27606次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移动微门户(企业微信号)项目

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 移动微门户是“互联网+学校应用的动力引擎和承载平台,在学校信息化发展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校现有的移动门户平台功能亟待完善,升级建设合适的移动载体框架平台,与校内系统集成整合,实现多移动端的并行综合业务入口已经迫在眉睫。学校此次升级选用基于企业微信号的微门户平台架构。目前,大部分高校将企业微信作为学校的移动端承载平台,功能、性能、架构、兼容性等方面得到充分验证,技术上完全可行。同时,基于企业微信的移动微门户拥有完整的学校个性化服务,可促进综合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提高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2拟成交的商品:移动微门户(企业微信号)

品牌:腾讯

3. 项目预算金额:204000万元

4.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学校目前已经注册企业微信账号,并实现群聊功能,为老师们提供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建设基于企业微信号的移动微门户,可以保证师生用户使用的持续性。

4.2学校已建成企业微信端的缴费应用、自助报修应用、审批应用等,考虑到师生的使用习惯,集成已有应用,建设统一的企业微信移动微门户,可优化师生的使用体验。

4.3学校已建成“统一信息门户”、“统一数据库”、“统一身份认证”等智慧校园软件基础平台,基于企业微信的移动微门户有高可用的UI标准、应用标准、接入标准、接口使用标准,依托于原有数据基础,可方便快捷地嵌入原有系统功能及流程,保证移动微门户与学校现有智慧校园平台顺利对接,为师生提供一致性、完整性的功能服务。

4.4根据腾讯销售政策,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腾讯的河南本地化服务中心,提供企业微信移动微门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因此,为满足学校师生对移动应用的需求,提升服务和管理效率,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设基于企业微信的移动微门户。

4.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成交商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精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国家863中部软件园8号楼东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肖文显

河南科技学院

副教授

见附件

岑俊杰

河南工学院

副教授

见附件

许利军

新乡学院

副教授

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4160000分至2022422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4240000分 至  20224252359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371-56058512和新乡医学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0373-3029880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65808412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

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upload/file/20220415/20220415175212_026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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