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就学生食堂安装监视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6 - 968号
包段划分:本招标文件共分1个包段,预算金额58.731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 |
126个 |
2 |
摄像机支架 |
126个 |
3 |
电源 |
126个 |
4 |
16口千兆交换机 |
13台 |
5 |
水晶头 |
5盒 |
6 |
16路NVR硬盘录像机 |
13台 |
7 |
硬盘 |
13块 |
8 |
监视器 |
22台 |
9 |
监视器挂架 |
22个 |
10 |
HDMI高清线 |
22条 |
11 |
网线 |
13000米 |
12 |
电源线 |
10000米 |
13 |
穿线管 |
8600 |
14 |
辅材 |
13台 |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7月15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 2016年7 月15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房间)。
5.谈判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7月22日上午9:30 。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8.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56058523
9.招标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
10.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其他说明:
12. 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13.有关本次招标的联系方式如下:
采 购 人:郑州大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 67781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
郑州大学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