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招标公告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采购考场监考监控设备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2   点击数:2346次

一、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6-1226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委托,就考场监考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货物需求(共一个标段):

A主要货物:130万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58台,130万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10台,POE拾音器30台,64路网络硬盘录像机2套,摄像机支架10个,六类水晶头2盒,六类专用网线3300米,POE供电交换机(一)2台,POE供电交换机(二)2台,UPS供电电源1套,机柜1台,显示设备1个,辅材(施工费、跳线、PVC、窄带、螺丝、胶带、安装调试等)1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9.8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提供大于50万的类似业绩合同一份。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存。

五、采购文件出售事宜: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自2016822日。

(二)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hnzbedu.cn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间:自2016822日起至2016823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标书发售室)。

联系人:薛老师,电话:0371-56058525 

(五)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电子版自带U盘拷贝)。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825日下午1430

(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05开标室)。

七、有关说明

(一)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__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二)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询价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三)本次项目采购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采购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爽  联系电话:0371-56058515

采购人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东风路5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617

 

2016年82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