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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数码设备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4   点击数:2673次

项目编号:豫财协议采购-2016- 4503

1.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数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协议供货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项目A:  预算金额19.7489

序号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1

数码单反相机佳能EOS-1DX markII

1

2

数码单反相机佳能EOS-5Ds

1

3

佳能镜头EF 85mm F/1.2L II USM

1

4

佳能镜头EF 35mm F/1.4L II USM

1

5

佳能镜头EF 100mm F/2.8L II USM

2

6

佳能镜头EF 24-70mm F/2.8L II USM

2

7

佳能单反闪光灯 SPEEDLITE 600EX-RT

1

8

佳能电池盒兼手柄BG-E11

1

9

相机辅助设备

1

2

10

神牛闪客600D摄影棚闪光灯套装

1

11

照相辅助器材

12

存储设备

2.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 年114日。

3. 购买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14日起至2016年119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协议供货采购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5.协议供货采购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协议供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10 9:30(北京时间)

7.协议供货谈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协议供货采购文件联系人: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9.协议供货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

10.投标人资质要求 

10.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是2016年度河南省省直单位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单位入围供货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10.2.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1.报名及购买协议供货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11.2买协议供货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1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资料

 12.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__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2.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6127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

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6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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