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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的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1   点击数:2728次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6-1763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 投标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 A: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3.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预算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包含办公、人员、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

4审计方式:就地审计。

5.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11月11日。

6.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邮编:450003。

8.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93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12.谈判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1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一)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A类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项合同对应的工程概算投资额(或估算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工程概算投资额(或估算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在本单位执业不少于3年,且与投标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8个月内,投标申请人已为其缴纳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

凡前期参与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4.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一)至(九)项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15.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仟圆人民币。(只接收投标单位对公转账,不接收现金、个人转账及现金交款单,须标明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6-1763号)

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帐户,代理机构以银行到账为准,不再开具收据。温馨提醒:为避免因银行或其他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查询到银行到账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1-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中标单位退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资料如下:

a)、合同原件一份

b)、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不接收光盘及PDF格式的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c)、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邮件至2874551521@qq.com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对公账户。请各单位注意查收。联系电话:0371-56602566,56058530

16.其他说明:

16.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6.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6.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6.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7. 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洛阳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老师    联系电话:0379-686181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3

                                                             洛阳师范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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