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学生餐厅排烟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 1635号
项目名称:学生餐厅排烟改造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段划分:本招标文件共分1包段,主要内容包括排气扇、排风扇开关、油烟风柜设备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及配管、配线。
预算金额: 11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 提供本单位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书面声明。
(六).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11月24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标书发售室)。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电话:0371-56058525
6.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12月14日下午14:30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05开标室)。
七、有关说明
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记录名单。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新乡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3-30298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