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 1921
3、项目概况:新乡医学院采购及安装第一、二、三教学楼中央空调 1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预算金额:1110.5054万元
5、交货完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二、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为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企业信誉: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为准;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hena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
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015度财务审计报告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的缴费票据、含投标人授权代表缴费明细)、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书面声明;
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制造商(或省级代理商)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12月30日。
2.招标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6年12月30 日起至2017年1月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标书发售室)。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1月20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七、其他说明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 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
电话:0373- 302988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 电话:0371-56058516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