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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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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可视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6   点击数:2386次
 

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7-40

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就实验教学中心可视化系统建设进行国内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段划分:本招标文件共分 1 个包段,详情如下(项目总预算:60万人民币):

   项目A:实验教学中心可视化系统建设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云台摄像机

30

2

摄像机

6

3

拾音器

18

4

智能控制模块

18

5

实验室直播点播模块

36

6

实验室录播模块

36

7

系统对接

1

8

图像音频接入

36

9

存储

1

10

交换机

4

11

交换机

9

12

交换机机柜

12

13

安装调试

1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2 16 日起至2017 2 21 (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邮编:450002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自行携带U盘拷取

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2 22 日上午930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质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经营范围须符合各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复印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奇  联系电话:0371-56058517

采购人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新校区

采购人联系人:杨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65680618

9.招标公告发布: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216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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