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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化学与分子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6   点击数:2583次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的委托,就化学与分子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A标段废标后现重新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6-1894-A-CZ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A: 过氧化氢分析仪1 接受进口设备。预算金额:60万。

三、   上述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营资格。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标段货物所属行业):
    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声明函。

3.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7年526日。

2.招标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5 26日起至2017年61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标书发售室)。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上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次可凭标书发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一套。

    6.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615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郑州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姜老师 电话:0371-67781284  67781163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     电话:0371-56058516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

                            郑州大学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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