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新乡医学院人体标本购置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发布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7-1181 号
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人体标本购置项目
二、本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国家关于《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中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尸体,是指人去世后的遗体及其标本(含人体器官组织、人体骨骼及其标本);第八条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新乡医学院根据教学开设专业及课程需要,拟采购城乡卫生调查研究中心健康中心数据库及相关设备,项目已经过论证,校办公会通过,后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复以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购置20具
2.项目地点:收货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医学院解剖学实验室。中标公司负责运送并按要求卸载到指定的仓库。
3.承包方式:清包方式
4.标段划分:1个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预算价56万元人民币
8.交货完工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
2.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2017年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4. 2017年任意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供应商自己参与(填写本次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未有在处罚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6.提供供应商自己参与(填写本次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已在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五、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河南政府采购网 河南教育招标网
2.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7 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17:00(节假日除外)。
3.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老后勤小院110房间)。联系人 翟老师 0371-56058512
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老后勤小院),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1.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始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始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八、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13
采购人名称:新乡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880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