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委托,就移动安全实训室项目,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17- 364
预算金额:113.5万元
一标段货物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一、终端安全组件 |
|||
1.1 |
安全智能TF卡 |
10 |
信大捷安 |
1.2 |
USB安全密码模块 |
10 |
信大捷安 |
1.3 |
USB可信安全防护系统 |
5 |
信大捷安 |
1.4 |
移动安全智能终端 |
16 |
信大捷安 |
二、移动安全接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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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防火墙 |
1 |
天融信 |
2.2 |
入侵防御系统 |
1 |
天融信 |
2.3 |
漏洞扫描系统 |
1 |
天融信 |
2.4 |
移动VPN安全接入网关 |
1 |
信大捷安 |
2.5 |
鉴别评估管理系统 |
1 |
信大捷安 |
2.6 |
移动应用管理系统 |
1 |
信大捷安 |
2.7 |
移动应用代理系统 |
1 |
信大捷安 |
2.8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
1 |
天融信 |
2.9 |
移动终端安全管理平台(EMM) |
1 |
信大捷安 |
2.1 |
网络安全仿真实训系统 |
1 |
天融信 |
2.11 |
移动办公演示系统 |
1 |
信大捷安 |
2.12 |
服务器 |
2 |
华为 |
2.13 |
KVM套件 |
2 |
金适纳 |
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参加单一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
1.供应商资格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近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纳税证明材料、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声明函、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综合说明:
1、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事宜。
2、单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 下午17:00
单一采购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标书发售室)。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单一采购单一来源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的专家2人)。
4、单一采购谈判时间:2017 年9月20日上午9:30
单一采购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5、单一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标明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6)单一采购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7)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成交原则: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7、采购程序:
(1)在向单一来源供应商发出邀请;
(2)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协商谈判程序;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附表)
符合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附表)
(3)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4)由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5)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参加协商谈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8.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自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圆元整,公对公转账,切忌不可用个人账户汇款。
8.3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帐户,代理机构以银行到账为准。温馨提醒:将银行装账凭证附进投标文件中。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8.4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收款收据);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合同原件1份 )。
财务联系人:扶海洋 联系电话:0371-56602566
8.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递交给采购人。
8.6投标有效期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8.7出现以下情况,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 627号文规定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
10、供应商应将单采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袋中,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袋封装在一个包装箱(或封袋)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1、完工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
12、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联系人:候老师 电话 : 0371-8666127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苑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 电话:0371-56058516
地址: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1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