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乡机务段长治北生产区热源改造散热器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散热器采购
2.2 招标范围:新乡机务段长治北生产区热源改造室内采暖散热器供货
2.3招标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18-97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 交 货 期:根据施工现场要求及时供货
2.9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生产或销售散热器等相关产品的范畴。
3.2 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3 请各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18年9月3日。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1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30, 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及电话: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115室)。
4.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应提供产品授权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信用中国时,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种类型分别查询,分别截图。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时,查询日期设置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3年,再搜索后截图)。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1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 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办公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苗圃花园街53号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3611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焦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