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59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62054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1.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新乡医学根据基础学院教学需求,需要采购空气净化设备购置与安装,达到以下要求:
1.1污染物:尸体标本所挥发的甲醛,特定情况最高污染浓度有可能达到10-20mg/m3,严重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1.2净化目的:达到国家标准,即甲醛浓度不高于0.1mg/m3。
1.3污染负荷:6间解剖实验室,每间4张解剖台,以4张解剖台同时进行操作时有可能造成的最大污染浓度为标准。
1.4净化原理:通过稳定、高效的气流组织设计,结合实验室专用净化主机设备,通过氧化反应分解挥发在空气中的甲醛分子,最终产物为水和二氧化碳。
1.5精度控制:通过高精度甲醛、臭氧、VOC等空气质量探头采集实验室内部实时数据,由中央处理器加以计算、分析后控制新、排风机,净化主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实验室内部的甲醛含量稳定低于0.1mg/m3。保证师生的教学环境安全。
1.6新风设计:≤0.25m/s。保证气流组织有效且稳定的最高限制;新风要求采用吊顶整体布风形式。
1.7舒适性空调:按照实验室实际大小及使用时可能存在的最大人数匹配机型。
1.8换气次数:室内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
1.9室内环保指标:甲醛、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Ⅱ类民用建筑工程要求。
1.10室内噪音:≤62dB
2.包段划分:1个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交付验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活动的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应首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通过后,凭 CA 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9 年12月28日至 2020 年1月7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远程开标室(一)-13;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上传到市场主体登录系统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投标人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86095903。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 13;
3、依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全程不见面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及以上。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北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教学楼C座一楼103室(开车请从南门(畜牧路)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翟老师 姚老师 候老师 0371-56058512\19\13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880
发布人: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