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学院委托,就信阳师范学院超星网络通识课程库资源项目,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信阳师范学院超星网络通识课程库资源项目
采购需求: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供应商 |
预算(万元) |
数量 |
备注 |
1 |
超星网络通识课程库资源 |
河南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 |
1套 |
|
二、参加单一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综合说明:
1、报名须知及单一采购文件的获取:
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至2020年10月14日9:3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购买单一来源文件。
单一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单一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份。
2、单一来源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的专家2人)。
3、单一采购谈判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30
单一采购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开标室)。
4、单一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供信誉保证金的;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标明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6)单一采购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7)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成交原则: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6、采购程序:
(1)在向单一来源供应商发出邀请;
(2)供应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入协商谈判程序;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附表)
符合审查标准(详见评标办法附表)
(3)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
(4)由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
(5)由单一来源谈判小组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参加协商谈判的信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7.1信誉保证金交纳时间:自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信誉保证金金额:壹万元人民币,切忌不可用个人账户汇款。
7.3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以公司名义将信誉保证金汇(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帐 号: 371903102310201
备注:将转账凭证附进投标文件中。
7.4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凭收款收据);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 合同原件1份 )。
财务联系人:扶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602566
7.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7.6信誉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金额的5%;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存)入采购方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信阳师范学院
账 号:1718421409064000135
开户行:工商银行信阳市南湖支行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数据库资源续签使用开通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支付货款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凭收款收据)。
7.7投标有效期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7.8出现以下情况,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代理服务费:壹万元人民币。
9、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袋中,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袋封装在一个包装箱(或封袋)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0、服务期限:包含2年使用权限。
11、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信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0376-6392826
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薛老师/陈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56058517
地址: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