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本部自助打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0-124
三、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经学校验收后,开始服务,按中标价经营收费。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为了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师生的日常学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信阳师范学院拟通过磋商确定自助打印服务商;
2.服务要求:
(一)设备技术要求
1.设备尺寸:每台自助打印机最大限定外包尺寸不大于55cm*65cm*160cm(长*宽*高),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
2.支持打印类型和打印速度:支持A4大小纸张文档打印、复印,支持照片打印、证件照打印,打印速率不得小于34张/分钟。
3.支持格式和付款方式:支持多文档格式打印,包括doc, docx, ppt, pptx, xls, xlsx, pdf, jpg, jpeg, png等;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能够实现实时退款。
4.打印方式:自助打印机有开发配套的手机软件打印,如U盘打印、Web打印、微信打印、小程序打印、APP打印;纸张要求:打印、复印纸张质量不低于70g优质A+级别纸张,照片相纸不低于200RC。
5.终端位置查询:自助打印机具备各个高校终端查询功能(以配套手机软件截图为准)。
6.用户端终端监控:自助打印机具备各个高校终端监控墨量耗材功能(以配套手机软件截图为准)。
(二)信息安全和设备安全(清洁卫生)要求
1.文档敏感信息预警、处置和可追溯措施。
2.保证师生文件隐私保护,保证储存云平台的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3.师生个人隐私信息保障措施。
4.提供相关的设备厂家经营执照和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5.设备安全保障(含消防)措施。
6.定期对设备清洁、消毒。
(三)其他要求
1.打印服务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2.设备采购及其维护费用、网络服务费等等所有费用由服务商全部承担,电费等费用单独计量,据实收取。
3.设备所有显示内容须经学校批准后才能上线,并对广告播放时间、类型、数量、内容等实行审核制;未经审核的,严禁播出。
4.自助打印机投放地点须经学校同意,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投放、移动或搬走,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按500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周内未复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确保所供设备安全(防火、防漏电、防盗等),并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学校发现设备有漏电、未锁、存在火灾或卫生隐患等不安全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经营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8.本项目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人员进出校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务学校统一管理,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活动。
9.确保所供设备能正常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一般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在96小时内予以更换;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若连续30天内相同情况发生三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响应供应商不能有任何预充值路径。
1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扣款,致使履约保证金额度不足壹万元的,成交单位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补齐金额。租赁期满,并完成场地返还手续后无息退还;因成交单位违约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如果损失不超过履约保证金,则扣除损失金额后退还;如果损失超过了履约保证金,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学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单位进行追偿。
3.服务期限:六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自助打印机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实力强、 信誉高,有在其他高校建设并经营类似项目的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活动的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0年10月11日起至 2020年10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3.方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9:30前(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2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信阳师范学院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2826
联系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2.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7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