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1号学生餐厅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1-109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餐厅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师生饮食安全,我校拟对校区学生餐厅实行社会化经营。
2.标段划分:本磋商文件共分2个标段,详情如下:学校西餐厅有三层学生餐厅,一层面积约2270平方米,(新建超市面积约160平方米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二层面积约2377平方米;三层面积约2060平方米。此次磋商范围为学生餐厅一楼、二楼(一个标段),三楼(一个标段)。现通过磋商确定经营者,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段: 经营服务内容以学生基本大伙为主。后厨灶台、排烟、灶具、仓库、涉水间、更衣室、水电暖等齐全。磋商确定后由学校交由承包经营者使用。
通过磋商的方式,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餐饮管理公司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从而满足师生就餐的多样化需求。要求供应商满足但不限于对学生食堂的餐饮、洗消、保洁、就餐区域的装修装饰(地面、墙体、柱体、天花板等部位)、设施设备购置(后厨设备、洗消设备、监控设备、明厨亮灶、炊餐厨具、台板案架、灯具照明、就餐桌椅、空调设备、水电接设、天然气、排烟系统、消防等)以及生产经营、服务所需的其它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投入,达到示范性高校餐厅标准。
经营范围:第一标段为基本伙、早餐、套餐、地方特色小吃。
特许加盟及快餐类,具备开设小型西式餐饮的能力。
第一标段中标方签订合同前需向学校每年交纳最低45万元的房屋及设备维修金及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二标段:为少数民族餐厅,拥有三个包间,后厨灶台、排烟、灶具、仓库、涉水间、更衣室、水电暖等齐全。磋商确定后由学校交由承包经营者使用。应具备完成桌餐的能力,随时完成学校接待任务。第二标段三个窗口及部分包间,不在此次磋商范围之内。
第二标段中标方签订合同前需向学校每年交纳最低5万元的房屋及设备维修金及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3.经营服务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
4.采购人要求:潜在供应商可以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餐饮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从事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者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债务纠纷等(提供承包单位证明原件,该证明需要有单位食堂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为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不能参加此次磋商。
四、购买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8日8时30分 至 2021年7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因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生命和身体健康,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4.购买磋商文件提供材料:报名人员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支付费用截图。发送至邮箱147192191@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300元(切勿以个人名义汇款)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9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2楼210。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文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文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33
登记表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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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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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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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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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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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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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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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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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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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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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式 |
□独立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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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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