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219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22年度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20405-1 |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22年度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项目内容:
为支撑保障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信息化业务,满足商标审查协作工作需要,做到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网络上连国家总局,内部网络畅通,确保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正常业务正常运行、安全可靠、能够抵抗部分恶意网络攻击,依据国家安全等级评测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要求》(GB/T28448-2012)对网络资源相关要求,需采购网络资源租赁服务,该项网络资源租赁服务主要包括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提供网络保障服务和300部电话语音保障服务。详细需求如下:
线路类型 |
需求 |
数量 |
单位 |
固定电话线路 |
含固定电话号码(含短号码服务),不含话机、程控交换机。2022年12月31日前不限通话(单线直拨,可拨打市内、省内、国内长途,开通4位小号)。 |
300 |
条 |
SDH专线 |
带宽≥155M(大于或等于),从郑州商标审协中心到总局商标局专线(一主一备,主要依据国家安全标准规范第1.1.2“G3:安全规范”:应保证主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具备冗余空间,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2 |
条 |
MSTP专线 |
带宽10M 一条从郑州商标审协中心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视频专网) 一条从郑州商标审协中心到总局商标局(长途专网,视频专用) |
2 |
条 |
MPLS-VPN线路 |
带宽100M,从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到河南省政务云数据中心(省局业务内网) |
1 |
条 |
互联网线路 |
1000M互联网出口 |
1 |
条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2年12月31日。
5.5服务地点: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明理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永和龙湖中央广场B座31-36楼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见上述。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其他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磋商供应商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省级或市级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应具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3日0时00分 至 2022年4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磋商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2(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地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明理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永和龙湖中央广场B座33楼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0371- 8890516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侯雷胜 姚刚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