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河南农业大学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待报废固定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JYZB-2022-86
3.项目简述: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拟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该批次资产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估,现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处置,欢迎有意向单位前来参加竞价活动。本次资产处置共一个包段(包1)。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清理运离完毕。
二、评估价值及报价要求
1.待报废固定资产总数量:3201台件。其中设备,3194台件;家具、用具、装具,5台件;陈列品2件。
2.资产评估价值:590000元。
3.竞价原则:竞价单位的报价不能低于资产评估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竞价处置为一次性全部打包,不允许竞价人对处置资产进行选择性竞价。
5.竞价成交方式:最高报价者成交。
6.该成交总价是应交学校的回收价值。竞价成交方负责将该批报废物品搬出校外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对于处置中发生的清理、拆装和运输等其它费用归成交方负责。
7.付款方式:成交者须在竞价成交当日将全款交至河南农业大学财务处账户(采用汇款、转账或学校可接受的其他形式,不接受现金)。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竞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竞价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价文件获取信息
(一)获取竞价文件时需提供材料:
竞价单位报名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获取竞价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5日~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方式:远程获取(因疫情期间办公区进出不便,供应商可将报名材料+支付费用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yzb115@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邮件正文需要注明需要参与的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竞价文件的邮箱地址,竞价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方式:18736086547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yzb115@163.com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科院院内西南角农信楼一楼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须同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科院院内西南角农信楼评标室
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15号
联系人:李老师、熊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5655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科院院内西南角农信楼
联系人:焦老师、郑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56058511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自然人、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申请和报价。
2.扰乱开标秩序者及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竞标资格。
3.根据新冠疫情常态化要求,参加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人员须服从郑州市疫情管控要求。
4.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已使用多年的报废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鉴于标的物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零部件缺失等情况,竞价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予以理解。竞价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数量、材质、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不得以未对标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或存在重大误解或数量、材质、规格、尺寸、完整度等差异为由撤销竞买。成交人不得拒绝与学校签订合同或者要求学校做出任何赔偿(补偿),且不得对本次竞价及成交结果提出异议。
5.本次处置活动的事项如有变更,则以变更后内容为准。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