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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验学校鑫苑外国语小学校园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4   点击数:2713次

项目编号:豫教竞谈-2015-16号

1.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实验学校鑫苑外国语小学的委托,就校园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A包:校园维修工程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5年8月4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5年8月4日起至2015年8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邮编:450003。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72:30(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项目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371-56058527

9.谈判公告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0.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谈判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金在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施工单位。

10.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10.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购买谈判文件是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12.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切忌不可用个人账户汇款)

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将投标保证金汇(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代理机构以银行到账为准,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温馨提醒:为避免因银行或其他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查询到银行到账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1-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同时切勿以个人名义交纳)。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保证金收据换取:开标当天携带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先去招标公司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再去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收款收据);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收款收据、合同原件2份及扫描件1份、中标通知书扫描件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财务联系人:扶海洋   联系电话:0371-56602566, 56058530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13.其他说明:

13.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__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3.2项目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3.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3.4购买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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