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29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人体科学馆场馆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705197.40元
最高限价:10705197.4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40058-1 |
新乡医学院人体科学馆场馆建设项目 |
10705197.40 |
10705197.4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包段内容: 新乡医学院人体科学馆场馆建设项目(包括人体科学馆工程部分+基础医学院超高浓度甲醛清除设备工程部分+学术研讨室工程部分。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有施工内容。)
5.2磋商供应商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复杂性,考虑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拆除、垃圾清运、建筑物保护、夜间施工、文明施工、防尘、防疫、磋商等费用。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项目实施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新乡医学院院内
5.5包段划分:1个
5.6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工期为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业主与成交方在合同中约定)达到验收条件。
5.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8质保期限:非防水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外墙面的防渗质保期均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6磋商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磋商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 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加密电子磋商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磋商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及以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 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