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XYCG2024- 145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2024—2026年社会化车辆(大、中型)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80000元人民币
序号 |
包段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新乡医学院2024—2026年社会化车辆(大、中型)租赁项目 |
980000 |
98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社会化车辆租赁车型
序号 |
车型 |
座位 |
每公里限价 |
1 |
中型客车 |
9-19座 |
2.5元/公里 |
2 |
大型客车 |
20-35座 |
3元/公里 |
3 |
大型客车 |
36-49座 |
3元/公里 |
4 |
大型客车 |
50-59座 |
3元/公里 |
5.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证件齐全、年检合格;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
5.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租赁服务期限内,遇到一切不可预见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投入的车辆及驾驶员人员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6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5月31日,共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磋商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须严格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的通知》要求,注册住所须为新乡市区或在新乡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且经营范围涵盖汽车租赁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材料发送:147192191@qq.com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勤政楼229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招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0371-65366157\13592671856
磋商文件购记表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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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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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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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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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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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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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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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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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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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 二□ 三□ 四□ 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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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式 |
□独立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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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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