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招标公告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点击数:7928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607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53000元

最高限价:1553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40769-1

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1553000

1553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货物需求内容: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材料学院高端人才电化学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包括电化学联用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0日内交付验收。

5.5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后质保不低于1年。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6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就本次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10日至 2024年7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30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30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河南省郑州市经二路1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net),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师范大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联系人:毕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3-332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联系人:郑浩、姚刚、侯雷胜

联系电话:0371-65366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浩、姚刚、侯雷胜

联系方式:0371-6536626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