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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水处理站房设计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9   点击数:2888次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水处理站房设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因第一次谈判活动供应商不足三家,做流标处理,现再次发布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有关详情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水处理站房设计

二、设计任务书:

1、  日处理水量不少于1800吨。

2、  本项设计工程款为400万元左右。

3、  本项设计为中水站房的土建和设备设计。

4、  中水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绿化浇灌使用。

5、  本项目必须设计远程监控系统。

6、  本设计必须同一期设计配套。

三、工程立项批准文 件豫财竞谈采购2016 –505-CZ

 本设计费限价为209000元人民币。

四、工期要求:设计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补充、修改时间)。

四、买谈判文件时间方式及地点:

1.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2016519日起至201652617:00(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3.谈判采购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已购买第一次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可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4.谈判采购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5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购买谈判采购文件联系人:赵倩    电话:0371-56058523

项目联系人:翟老师、侯老师  电话:0371-56058512

7.谈判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河南省教育招标网:http://www.hnzbedu.cn

五、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七条。

3.参与本次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谈判活动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标。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mohurd.gov.cn/docmaap/)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省外企业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信息按其注册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截图)。

2.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履行本项目所需专业设备或辅助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4.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5.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6.提供谈判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未联合体参与(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竞标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8.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购买谈判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说明:

1.如果谈判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__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2.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4.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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