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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育学院部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暨行管中心竣工结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6-06-21   点击数:2638次

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5-1025号(第二次)

1.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教育学院的委托,就河南教育学院部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暨行管中心竣工结算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段(包A),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中心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

第三部分:小型工程项目及修缮项目的预算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75000元人民币

2.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6年6月21日。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邮编:450003。

5.谈判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56058525

9.谈判公告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10.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a)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d)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e) 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会计事务所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主投标人(投标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

(三)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1. 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并以投标牵头人的名义进行报名和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12.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仟元整

交纳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代理机构以银行到账为准,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温馨提醒:为避免因银行或其他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查询到银行到账情况,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1-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把对公转账汇款凭证附进投标文件内。(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和现金交款单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同时切勿以个人名义交纳)。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保证金收据换取:开标当天先去招标公司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再凭保证金收据去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招标公司财务开据的收据和该公司对公账户去财务办理退款);

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退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各一份;以上纸质版资料递交到招标公司110室,电子版资料(word格式)发送至2874551521@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6058533。以上程序办理完毕后,凭招标公司财务开据的收据和该公司对公账户去财务办理退款)。

财务联系电话:0371-56602566,56058530

13.其他说明:

13.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谈判文件。

13.2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3.3本次项目谈判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3.4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采购人名称:河南教育学院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龙子湖北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03790

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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