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616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现对学生公寓防盗门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有关内容: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防盗门安装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四个标段,标段不允许拆包。
一标段预算金额: 27万元,第二学生公寓防盗门更换安装 570平方米
二标段预算金额: 24.5万元,第三学生公寓防盗门更换安装 517平方米
三标段预算金额: 37.5万元,第四学生公寓防盗门更换安装 790平方米
四标段预算金额: 41万元,第五学生公寓防盗门更换安装 866平方米
5、质量要求: 按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6、工期要求:2016年8月18日前。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8、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乡医学院校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报名及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按顺序胶装成册,否则拒收):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复印件。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履行本项目的制造设备或运输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6.提供本单位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书面声明。
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报名单位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7月1日至 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前往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3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为300元/套。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 月 21 日 上午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八、其他说明:
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
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 0373-3029880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乡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
项目负责人:田老师 电话:0371-56058516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 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