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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老办公区招租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点击数:3231次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老办公区招租项目组织谈判活动,现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老办公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豫教谈判-2018-15

二、项目概况及招范围

2.1招标单位: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2.2租赁房产地址: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老办公区(郑州市南阳路153号院

2.3段划分:项目共分两个包段(包一和包二),分别对外进行整体出租。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任何一个包段,也可同时参加两个包的投标,并对每个包段分别进行报价。

2.4租赁范围:

包一:包含6层主办公楼(有电梯)1栋、3层行政楼1栋、2层食堂及学术报告厅1栋、2层车库及办公室1栋、配电房1间以及办公区院落(含停车区域)。

包二:包含5层临街楼1栋。

房屋现状:各楼带暖气、部分空调和办公家具。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5租赁用途:本次招租只能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商用、企业办公及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关业务,不得用于中介、医疗、娱乐等扰乱周边环境及未被业主后审认可的项目。

2.6租赁期限:租赁期5

2.7租赁项目经营方式承租方承租房产,自办证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承租期限内向招标人交纳租金。

2.7租金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每次应提前7天,全年分四次付清年度租金

2.8租金控制价:包一最低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年。包二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经济实力且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2.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4.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5. 提供投标单位自己承诺的参与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须知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319日起至20183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115室) 

4.3谈判文件发售式:现场出售。 

4.4谈判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4.5.1.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4.5.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5.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4.5.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4.5.5.提供投标单位自己承诺的参与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6.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附网上查询截图)(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4.5.7.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留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参与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3261430

5.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小院105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其他要求

承租人须做到以下几点:

6.1依法经营和管理,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6.2不得转租及租赁权转让;

6.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6.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房屋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后勤小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老师/郑老师  电话:0371-56058527/56058511

招标人名称: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莲花街与银杏路交叉口附近

    招标人联系方式: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82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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