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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中原校区引进快递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点击数:2291次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原工学院的委托,就中原工学院中原校区引进快递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0-143

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中原校区引进快递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中原工学院中原校区校内无快递服务点,学校门口及周边,长期聚集多家快递公司随意设点经营,给师生生活、学习、校园秩序、校园环境和日常管理带来极大影响,致使各种安全隐患长期存在。

为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校园及周边快递秩序,经后勤管理处考察,拟在中原校区校内2号公寓楼东侧,由北往南第一间门面房(空房),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法择优选择第三方快递服务机构独立经营,为师生提供优质、便捷、安全、贴心的快递代收寄发服务;

2.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为师生提供无偿接收、通知和分发包裹的服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中标人在揽收寄件经营活动时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期限三年;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111公告在《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信息

   项目A:本项目无人报名,流标。                                

五、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原工学院

采购人地址:新郑市龙湖镇新校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老师        电话:0371-625068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17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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