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1-79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购买审查辅助岗位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0元(人/月)
最高限价:170元(人/月)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人/月) |
包最高限价元(人/月) |
1 |
一 |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购买审查辅助岗位服务项目 |
170元(人/月) |
170元(人/月)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项目内容:中心有审查辅助服务岗位200个,按实有在岗人数每月每人支付劳务服务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
7、服务地点: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明理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永和龙湖中央广场B座31-36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19日
10、评审日期:2021年5月31日
二、结果情况
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三、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1、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
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 至 2021年6月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地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明理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永和龙湖中央广场B座33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 8890516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