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信阳师范学院天财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财务网上审批系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评审,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内容:信阳师范学院天财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财务网上审批系统项目
二、采购编号:豫教单一采购-2021-1单一文件
三、采购需求: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供应商 |
预算(万元) |
数量 |
备注 |
1 |
信阳师范学院天财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财务网上审批系统项目 |
郑州传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4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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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1年1月12日在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年1月15日15:00
评审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
评审专家:刘军、吕运朋、田照俊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郑州传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39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国际广场1号楼1812室
七、成交服务费
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代理机构按预算金额的2%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12800元人民币。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扶老师 0371-5660256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信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0376-6392826
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058522、56058517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本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