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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医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购置(药物递送微纳驱动器)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点击数:2049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医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购置(药物递送微纳驱动器)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豫教单一采购-2023-14

3、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项目采购预留金额:0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0

6、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6.1.采购内容:         

包段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说明

一包

药物递送微纳驱动器

1

20

6.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6.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4.项目包段划分:1个包段

6.5.质保期:3年。

6.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6.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6.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评审日期:2023324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包段一

新乡医学院医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购置(药物递送微纳驱动器)项目

黑龙江迪米电陶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平小区205C21

195000

元人民币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洪涛、张正本、侯利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向成交供应商按收费标准收取(含税)元人民币。

服务费:2925元人民币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扶老师     18736086547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医学院采招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新乡医学院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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